到最后,我终于消磨尽了他所有的耐心,他停下来,有些恼火,有些无奈地探寻着我的眼睛,想要看穿我。
可惜,我让他失望了。我始终挂着恬淡的笑,眼中平静无波,无悲无喜。
“我累了。”我告诉他,“想回去了。”
盛闫杰将手插在兜里,“跟我在一起就那么不痛快?”
“嗯。”我点头,他不明白,跟他一起站在人前的我有多么无地自容。那些猜测的目光,我并不享受,反而觉得那像刀。
他低低咒骂了一句,便丢下我转身大步离开。我看着他的背影,半晌才挪动脚步跟了上去,这就像我们之间的关系,我除了能远望他的背影,其实什么也不能做。
盛闫杰可能是嫌我太慢,又突然大步折返,扣着我的腰逼我跟他一起大步前进,几乎是半拖着将我带出了星辉。
“闫杰!”这个声音让我脸色发白,怎么能在这里遇上她?星辉门口,我终于见到了那个女人。
一个极古典的美女,没有想象中富家女的张扬。极恬静俏丽的一张脸,只是眉间拢了一抹淡愁,唇色略显苍白。身材比我还要纤瘦些,怪不得上次会在医院见,显然她的身体也不太好。
“潇潇?”盛闫杰有些诧异。
“我约了盛妈妈逛街,看到你的车,便想等等看,没想到真的遇到了。”那女人笑得很开心。
自始至终没有给过我一个眼神。我想对于她来说,显示我们之间距离的最好方法,莫过于彻底的无视。
这种无视让我窝在盛闫杰怀里像是被针刺一样。混身不自在,我轻轻挣扎了一下,希望盛闫杰能开恩,让我逃走,不要在这种尴尬中煎熬。
盛闫杰似乎听到了我心底的呐喊,附在我耳边道,“去车上等我。”便松开了手。
我逃也似地快步离开,星辉门口的保安在看好戏般下流地笑。我灰溜溜的似乎所有人都在看我,一个不要脸的小姐,傍着人家未婚夫,见到原配自惭形秽的逃走了。
我一口气走出很远,确定周围的人没人能认出我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小三,才停下脚步。我的手脚冰凉一片,不知是紧张还是冷,我在路边的长椅颓然地坐下。
看着面前熙熙攘攘的街道,看着姑娘们灿烂的笑脸,我不敢憧憬,却希望有一天我能像他们一样,笑着走在阳光下,而不是这样无地自容。
我找了个公用电话给吴大姐打了个电话,她告诉我霍荣聂来电话了,让我后天一早在星都火车站等他,他已经办妥一切了。
我挂掉电话还没来得及高兴,盛闫杰的声音就突然在耳边响起,“给谁打电话?”
“白寒!”我吓得心咚咚急跳,谎话脱口而出,“醉梦生的好姐妹!”
盛闫杰睨着我,似乎不信。我无辜地眨着眼睛,半晌他才道,“不是让你到车里等吗?”
“唔,我怕刚刚那位小姐误会……”我暗骂自己这憋脚的理由。
盛闫杰把我塞进车里,关好车门降下与前排司机的隔帘,就将我抱到了他腿上,“误会什么?”
“误会……你在外面找女人!”我的声音轻得不能再轻。
盛闫杰嗤笑,吻着我的耳垂道,“你本来就是我的女人……”
我本来害怕他会怀疑刚刚的电话,可他似乎对我的身体更感兴趣,他的吻始终在我耳际徘徊,直到我呼吸有些不稳。
他才叹息地停下来,埋首在我颈窝,半是叹息半是喃喃:“我必须娶她,但我要你爱我,你是我唯一的女人。”
我一怔,冷笑从心底扩散开来,这就是我跟她的区别。她是他高贵典雅的妻,跟他站在人前接受祝福与羡慕,而我是阴暗中的肉体提供者,永远不能出现在阳光下,永远要生活在别人的指责与嘲笑中。
而他这种“恩赐”我还必须感激涕零,否则就是不知好歹,就是高估了自己的斤两。
他的吻又开始火热的蔓延,他将我的手捂在他温暖的胸膛,可我却毫不动容。只感觉到越来越冷,心随着他的的吻一直下沉,直到沉入冰冷的谷底。
回到盛宅,我一直在考虑他的话,他已经明确定位了我的位置,除了成为这所大宅的金丝雀,他还要我的心,要我爱他。我知道交出心的那一刻,我的羽翼也会被无情的剪断。
霍荣聂传回的消息,对我来说却是一片自由的天空。可我不敢告诉他。如果从一开始他就想掌控我的一切,又怎么可能放我离开?
“手怎么这么冷?”盛闫杰突然出现在面前,让我吓了一跳。
“在想什么?怎么逃跑吗?”他握着我的手,漆黑的眼睛似乎望进我的心底。
我讪笑,“你明明知道我无处可去。”我装作平静,心却嘭嘭跳得极快。
“永远别想逃开我。”他捧着我的手放在唇边呵气。
外面有人敲门,是任蒙来了。来给我手上的烫伤换药,还有检查我下身的伤。
我躺在床上,盛闫杰一直担忧的皱着眉,跟在任蒙身后转来转去,终于把任蒙转晕了。
“盛总,妇科检查,你不能回避一下吗?”
盛闫杰黑脸,“没什么要帮忙吗?”
“您帮忙下次玩得正常点比什么都强!”任蒙毫不留情的指责他。
盛闫杰终于忿忿的摔门出去,我的脸也红成了一团。
“恢复得不错。”任蒙冲我点点头,我红着脸穿好裤子。“他喜欢你!”
“什么?”我一愣,不明白任蒙为什么突然会这样说。
“看你这一身伤,就知道被他喜欢也不是什么好事。”任蒙没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继续打趣我,“不过,有个女人让他伤神,也挺解气的。”
“任医生今天很闲?”盛闫杰居然一直等在门口,似乎听到了任蒙的话,怒冲冲地推开了门。
任蒙笑着冲我摊摊手,“没品的男人!”
我低头想笑又不敢,很难想象会有个女人敢这样打趣盛闫杰,也很难理解他们之间的友谊和相处方式。但又有些羡慕,很平等,看着远其实很近。
而自己与盛闫杰却恰恰是以为在身边,其实永远不能靠近。
想着后天就会离开星都,也许永远不会再见盛闫杰,我虽然不想承认,却有一丝淡淡的惆怅,又不能确定是不是不舍。
转念,我甚至梦想着,有一天与他在街头相见,我是否可以像任蒙这样,可以平静地与他寒喧几句。
“在想什么?”盛闫杰不知何时已经坐在床边细细打量着我,任蒙已经走了。
我淡淡摇头,我听见这个男人附在我耳边轻轻说:“留在我身边!”他的声音竟然带了几分乞求,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但我的心就那样软了,化了,我想只放纵自己一天,爱他一天。
整整一夜我窝在盛闫杰的怀里,想着我们之间的种种,想着在我走之前,要留下一些美好。他的胳膊一直霸道地搂着我的腰,让我与他贴合的亲密无间,好像猜到了我会逃走一样。
清晨阳光透过欧式玻璃映在我脸上时,我睁开了眼睛,像已经无数次在他怀中醒来那样,轻吻他的唇角。他睁开眼睛,我没有回避,近距离与他对视,“早~”
诧异在他眼中一闪而过,随即他便翻身将我压住,狠狠吻了下来,他噙着我的唇,含混不清地说,“我喜欢这样的早餐。”
我被他吻得喘不上气,他的手随即滑入了我的睡裙。在我身上游走,所过之处皆是一片颤栗。我将他的手压在胸前,“今天能不去公司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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