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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处有人拍照,前呼后拥很多人,起初以为是拍婚纱照,但是没找到新郎,也没见在樱树前搔首弄姿的女人穿婚纱,想必是拍写真集吧。
那女人很漂亮,长腿、细腰、丰胸,修长而白皙的脖子,精致又大气的五官,唯一让人觉得不足的是,头发颜色太假,金得发亮,大波浪和浓妆掩盖了她秀气的脸庞。
很多人驻足围观,万美拽着孙晨也往人堆里挤。
她爱看美女,有时候比男人还热心。
“真漂亮,腿真长,你说老天爷怎么这么偏心,把所有美女的要素都堆放在一个女人身上,让我们这些普通的女人可怎么活呀!”万美边看边夸边感慨。
孙晨看了看说:“太漂亮的女人看久了也就是那么回事,过日子还是普通女人好。”
孙晨的话惹来几个女人赞许的目光,也得到不少吃不到葡萄男人的共鸣,于是散开了一些人,不过又挤进来一些人。
孙晨拉着万美离开,刚转身,就听到一声喊:“万美姐。”
万美回头,是树下那个美女喊她。
“我是张洁,风浪丝袜的,你忘了?”见万美还是迷糊,她一把拽下头上金黄的大波浪,露出一头黝黑的披肩直发。
“是你呀,这样打扮还真认不出。”万美记得上次风浪活动,她是短发,看来那也是假发。
万美伸手摸了一下张洁的头发,很柔顺,丝丝分明。
“这是真发。”张洁说。
“这头发真漂亮,就这样拍照吧。”万美由衷地说。
“会不会太土了?我还是觉得这个头发洋气,他们都说我戴这个假发风情万种,特女人。”张洁举了举手上的发套,“不过我男朋友也说我的黑头发好看,所以我一直拿不定主意,我的头发真的好看吗?”
张洁左右为难。
这么年轻这么漂亮,可惜不知道自己漂亮的资本是什么,竟如此糟蹋,万美不忍心,决定帮帮她。
“你的头发真的很漂亮。而且你这么年轻,皮肤又白,站在樱花下,一头的黑发把樱花都比下去了。”
“真的?”张洁一脸惊喜,“姐,我信你,我觉得你特别有味道,真的,我要是到你这个年纪还有你这种气质就好了。”张洁说完也不等万美说句谢,就欢天喜地地蹦到摄影师面前去了。
万美怔住了,她相信张洁对她的夸赞是真心的,就犹如她对她的美的赞叹也是由衷的一样。只是她心里却希望她不是这样一个人,她这样,自己该怎样拿涵养和经历去鄙视她的年轻和靓丽?
“走吧。”万美回头对孙晨说,然后挤出人群。
孙晨举起手机要给万美拍照,她拒绝了。
在这样艳丽的阳光下,自己眼角的细纹、下垂的脸颊和沟壑纵横的脖子无处躲匿,就算最后成型的照片能p又如何?
P得了照片,P不了现实。
不拍照,赏花好像索然无味了。孙晨也有些没精打采,于是万美提议不如去海边看看,这里离第一海水浴场很近。孙晨没有异议,把万美搂进怀里说:“刚才那小嫚一点没说错,你很有味道。”孙晨又凑在她脖子上闻了一下,“而且味道还很好。”
万美则推开孙晨说:“女人不年轻又不漂亮,人家要赞美她一般就用气质呀、味道呀来搪塞。”
“我是真心的。”孙晨又凑过来,“咦,你的小金锁哪去了?”
“哦,我把它收起来了。”
三十岁生日后,万美就一直戴着姑奶奶给的金锁,直到那晚与孙晨在一起。
那天孙晨问起过金锁的来历,对它很好奇,万美只是简单地对他说了金锁的故事。
那晚以后万美就把金锁锁回了那个狭长的木匣子,她想自己是要辜负姑奶奶了,那个挂着金钥匙的男人自己没找到。
“我没有钥匙,你是不是觉得很遗憾?”孙晨问。
“那只是个故事而已,那把钥匙说不定早变成金项链、金戒指了呢。要指望那把钥匙,我这辈子就别想嫁出去了。”这句话万美不但用来宽慰孙晨,也用来宽慰她自己。
林常风也没有金钥匙,但他却像金钥匙吸引金锁一般吸引着万美,所以她又怎么可以拿金钥匙去作为与孙晨交往的条件?但如果孙晨有那把钥匙,也许她就能说服自己安下心来。
不过这世间是否还存在金钥匙比是否还存在好男人更让人难以猜测。
“要不我去打一把金钥匙,然后我们交换,当做定情物?”孙晨提议。
“不好,太俗。走吧,别想了。”刚好是绿灯,万美拉着孙晨随人流过了马路,穿过汇泉广场就是第一海水浴场了。
天气实在太好,没有人舍得辜负这美好的春光,这座岛城的人大概倾巢而出了吧,否则哪来这么多人,举目望去中山公园的大门被淹没在人海中,沙滩被淹没在人海中,广场也被淹没在人海中。
路边的公交车更是人满为患,车里都塞得满满的,司机也不阻拦,上车的人无论老少依然奋勇挤之。或者来了辆车,数百人随着跑,眼看车停下来了,人流也停下来了,前面那辆车拉着满车的人走了,空了位置出来,这辆车又往前开去,在刚才那辆车的位置停住,本来还占据有利地形的人顷刻间被先动的人抛在了后面,捶胸顿足的抱怨自己运气不好。
看人倒是比去海边要有意思了。
万美索性在广场边找了个长椅坐下,“要不我们休息一会儿吧,这个时候海边的人肯定很多,说不定我们连一粒沙子都看不到,因为每粒沙子上都可能站着一个人。”
“那就不去了,在这晒晒太阳也很好。”孙晨也坐下,“你看,那小嫚。”
顺着孙晨手指的方向,张洁在难得的空地上拍照片,这回她是披散着黑色长发,穿一条纯白的裙子,风把裙角撩起很漂亮。
“这种女人太爱出风头,谁娶了她谁倒霉。”孙晨说。
“一般人她还看不上呢。”万美不喜欢男人的这副腔调,得不到的东西就去贬低它。
正巧张洁看见了万美朝她挥手,万美对她伸了两个大拇指以示鼓励,张洁又频频向她飞吻。于是沾了张洁的光,也有闲散的目光射向她。
“走吧,走吧,这风头我可受不了。”孙晨拉着万美就起身。万美看了下手表,下午四点了,太阳的劲头也越来越弱,万美突然很想回家,放上一浴缸的水泡个澡,然后再美美地睡上一觉。
万美把这想法对孙晨说了,孙晨很赞同,他说晚上我们还可以一起吃饭,一起散步,或者还能一起去看个电影。
“我想自己一个人待着。”万美说。
孙晨有些意外,不过他很快就说:“行,那我先把你送回家。”
孙晨这一点特别招人喜欢,从不勉强人。
万美伸手摸了一下孙晨的脸颊说:“小哥,真乖。”
孙晨哈哈笑着牵着万美的手往车站边走去,人依然很多,网上约的车迟迟没有司机接单,看样子这一片需要车的人太多了。
他们决定往前走一站,这样也许能避开人群密集区。
没走多少路,一辆黑色奥迪停在他们旁边。张洁从里面探出头来。
“姐,上车,我捎着你们。”
一眼望进去,驾驶座上的那个人是林常风。
万美这才想起来赵小刚说的话:林常风找的女朋友是模特队的叫张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