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不远处的瘦西湖边,精致的画舫里,有人收起洞箫,低低地咳嗽:“我输了,没想到她居然能直接站起来。”
对面的青衣男子,面容沉毅英俊,将一杯酒给他斟满,笑道:“王大人此次到扬州,竟然不通知任何人,让我等真是诚惶诚恐。”
收起洞箫的那人穿着深紫色华服,苍白脸色似在醇酒美人中浸泡过的妖媚,有一种烟水迷离的魅惑。然而,唇角却带着凌厉微笑,凛然威仪。
“舜之,在私下的时候,你不必叫我王大人,叫我君隐就可以了。”深紫华服的男子斜斜靠在软蹋上,一双妖媚的眼眸微微阖上,显出惊心动魄的魅惑,“这君隐书院的学生,纨绔成这样,王书庸这院长须得好好提点提点。”
青衣男子是扬州知府李舜之,也是王君隐的好友,王君隐此次前来,只是私下通知了他,令他十分惊喜。
李舜之将酒杯端至他跟前,笑容有些僵硬:“当初大人办这书院,原本是给士子们一个求学的机会,谁知这王书庸不堪重任,学风败坏,要不大人惩治了他,重新换一个人?”
王君隐眼光斜斜掠出去,视野所及处,是一个女子狼狈却坚韧的身影,那身影在秋风瑟瑟的街头,好似一株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花。
哀艳的,倔强的,流连不去的。
良久,他开口道:“暂时不必了。我这次来,是办一件私事。”
李舜之将自己跟前的酒杯斟满,诧异地问道:“听说王大人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生父生母,莫非此次来扬州,就是为了见他们?”
王君隐沉默良久,苍白的脸上泛起丝丝微笑:“舜之,我自十岁与父母失散,前不久才与他们重逢相认。你猜猜,我生父生母是谁?”
他脸上是复杂难辨的神情,有一些讥诮,一些凉薄,一些怅然,还有一些温暖。
李舜之转动着酒杯,慢慢笑了起来:“愚兄不知,还请明示。”
王君隐的手腕微微向上一抬,手腕上露出一只墨玉镯子,那镯子通体发黑,隐约可见有墨云流淌,在微微转动之际,又发出沉沉的金光,好似乌云镶边一般。
那是本朝唯一一个异姓王明德王杨幡的家传宝物——墨玉镶金的手镯。
李舜之手中的酒杯几乎落在地上,他失声道:“难道,莫非,是明德王?”
王君隐微微笑了起来,那笑容颇有些讽刺:“最初我也不信。可是,最后还是信了。此次,我来扬州,是来接我母妃。”
李舜之往岸边望了一眼,刚才那个被众人羞辱的女子已经走远了,他放下酒杯,不无尴尬地说道:“明德王妃此次在扬州……”
他的话没有说下去,只是尴尬地笑道:“大人此次来扬州,正好可以好好散一散心,唱唱歌,看看歌舞……”
王君隐端起一杯酒,慢慢饮尽了:“如此,甚好。今晚,我想看看歌舞。”
李舜之正想答话,那人已经放下酒杯:“就在桃花苑吧!听说桃花苑的凝烟姑娘舞跳得好。”
***
凝烟回到桃花苑的时候,那位夫人又让她一直跪到晚上,她跪到双腿发麻,几乎昏倒过去,最后那夫人冷哼了一声,将那三百两银子砸在她脸上,这才施施然地离开。
在离开之前,给她留下一句名言——
“只有安守本分,才能活得长久。”
老板娘进来的时候,一张老脸兴奋得通红,正准备叫凝烟上场,一看见凝烟红肿着脸,断着手的样子,就觉得丧气。
“看你这样子,也不能领舞了,就在后面伺候他们换衣裳吧!今晚有贵客要来。”老板娘兴奋地叫道:“光是订金就交了三千两银子呢!咱们桃花苑这么多年来,者还是头一次遇见这样的豪客……”
凝烟正在恹恹地准备换衣裳,听见银子,立马就醒过来了,一把抓住老板娘不放手。
“钱啊,饿的钱啊,饿那救命的钱啊!”
小春芽鄙视地觑了她一眼,冷声道:“大娘,她说她想要领舞。”
老板娘瞟了她一眼软塌塌的手,唾了一口道:“就你这残废样子,还能留在院子里就不错了,还想领舞,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?怎么的,你这是要砸我们院子的饭碗呢!”
凝烟只是抓住她不放手,两只眼睛吧嗒吧嗒地望着她,一直不停地重复着:“钱啊,饿的钱啊,饿那救命的钱啊!”
求了半天,又勉力在老板娘跟前跳了一圈舞,把那柳腰舞得比平日还要软三分,媚眼抛得比平日要妩媚七分。
老板娘眯眼上下打量了一番,叹了一口气:“我们这一曲新的《江南双飞燕》需要一个领舞的,你在里面就演那只燕子吧!”
凝烟喜滋滋地去参加排练了,小春芽帮她穿上那一套燕子的衣裳,背上还有两只翅膀,脸蛋上画着黑溜溜的两个大黑眼圈,腮帮子上沾着黑色的羽毛,嘴巴上还戴着一个尖嘴的钳子一般的嘴。
在排练过程中,就是木呆呆地站在中间,也不说话,拖着两个大翅膀,傻乎乎地跳来跳去,活像个傻子,供人取乐。
小春芽看见她这一身装束,忽然叹息道:“都是钱惹的祸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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